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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基础讨论政改

2014年03月14日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表示,她早前与律政司司长在报章撰文,解释政改工作的法律基础非常重要,希望讨论回归基本法相关条文。在这些法律基础下,各界仍可讨论很多实在的课题,包括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及其民主程序。

 

林郑月娥今日向传媒说,政改谘询已到最后阶段,政府坚持以公开、兼听、务实态度与各界讨论政改议题,例如提委会人数、选民基础、民主程序和候选人数目等。未来个多月探讨这些议题的空间不受个别人士的言论影响,大家不应放弃机会。



她说,政改谘询展开以来,不少泛民议员希望可与中央负责政改的官员会面交流,以掌握彼此立场。中央邀请全体立法会议员到上海访问是难得的机会,相信届时将安排中央负责基本法和政改的官员与议员会面。她呼吁立法会议员参加,行政长官亦乐意为议员反映具体行程的建议。

 

被问及日后修改普选行政长官方法时,林郑月娥表示,香港政治体制设计有四个重要原则,包括根据本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等。因此,达致行政长官选普选后,如本港实际情况有变,相信仍可探讨根据循序渐进原则,作出改善。

 

她又说,谘询进入最后阶段,社会人士的讨论与意见越来越具体和丰富,政府的立场是由行政长官和政改谘询三人小组负责表达,希望市民能分辨个人意见与官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