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12月实施
2026年10月16日
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公告,指定12月21日实施《2025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落实强积金首阶段全自由行,公告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根据修订规例,在去年5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可选择在每个公历年内一次,或在累算权益转出的强积金计划的管限规则容许的情况下,在每个公历年内多于一次将现职工作的雇主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全数,从雇主参加的强积金计划供款帐户转移至他们自选的强积金计划个人帐户。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随着首阶段全自由行实施,政府已兑现施政报告于今年内落实措施的承诺。此举加强新聘雇员对其强积金权益的管控,鼓励他们更积极管理强积金投资、促进市场竞争,以及创造进一步减费的空间。
至于惠及其余雇员的次阶段全自由行,政府正拟备相关立法建议,将于明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