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甜味剂规例修订建议谘询公众

2026年9月4日

政府今日就《食物内甜味剂规例》修订建议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以更新本港的食物安全标准。

 

甜味剂属食物添加剂,代替糖类为食物提供甜味。与其他食物添加剂一样,甜味剂只在经过严格安全评估并证明适宜食用后才会获准使用。规例订明除准许甜味剂外,任何人不得售卖、托付、交付或输入含甜味剂的食物。

 

环境及生态局与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已检视规例,并建议作出修订。修订建议主要参考由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成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订立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

 

修例建议将多羟醇(polyhydric alcohols)纳入规管范围、扩大准许甜味剂名单、按食物及甜味剂组合订定最高准许含量,并作出技术修订,以更有效保障公众健康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修订建议获由本地、内地和海外专家组成的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支持。政府已于6月向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简介法例修订建议,并获事务委员会普遍支持。

 

政府表示,在加强保障食物安全的同时,修订建议扩大准用甜味剂名单,让业界及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同时让本港的甜味剂食安标准与外地接轨,有助促进食品贸易。

 

为了让业界和其他持份者有合理时间准备,政府建议在修订规例的附属法例完成立法程序后设18个月过渡期。

 

市民即日起至12月4日,可发电邮、传真至2893 3547,或邮寄至香港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43楼,就修订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政府也会举办谘询会,收集市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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