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令旨在保障男婴福祉

2026年6月27日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社会福利署向法庭建议就男婴Danny发出保护令,是建基于男婴的最佳利益,旨在为其成长提供最好环境。

 

政府连同多专业团体再三考量后,社署根据《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向法庭申请保护令,并按法庭指示将该男婴送往收容所,由专业人员照顾,为期三年。

 

孙玉菡今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时指,向法庭建议发出保护令是一个很不容易的决定,政府在过程中有考虑男婴父母提出的建议和想法,又考量他们能否实践有关建议,以及一旦不能实践建议的后果。

 

当局在过去一段日子难以接触男婴父母,他们既无提供联络办法,也未能就政府要求的资讯拿出真实凭证,令政府无法确信他们能妥善照顾男婴。因此,政府在法律下、建基于男婴的最佳利益,向法庭作出有关建议。

 

孙玉菡又表示,一般而言,由父母照料婴儿属最佳安排,惟政府认为男婴在没有保护令的情况下,或会出现更多大家不愿见到的状况,因此向法庭提出建议并获接纳。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