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烟禁令不影响旅客访港意欲

2026年4月30日
加强控烟
加强控烟:

卫生署人员在金钟向市民宣传今日生效的另类烟禁令。

禁止在公众地方管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的规定今日生效。对于有人指禁令影响旅客访港意欲,卫生署表示有关说法完全漠视电子烟和加热烟已于四年前禁止入口及售卖的事实,现时进一步禁止管有绝不会影响旅客访港,反而是造谣者发放不实资料,误导公众和旅客,引起恐慌,破坏香港形象。署方呼吁各界与政府合作,向旅客传递正确资讯,避免误导信息对香港健康旅游城市的形象造成不必要影响。

 

香港从2022年4月30日起禁止入口、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烟,包括电子烟和加热烟。卫生署指出,过去四年,所有入境人士不得携带电子烟和加热烟来港,也不能在抵港后购买相关产品,而今日生效的禁令旨在将规管范围扩展至公众地方管有,实际上没有对旅客施加额外限制。

 

署方续指,另类烟禁令并非香港独有,现时全球分别有超过30个和十多个国家及地区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事实上,访港旅客数字近年持续上升,可见公共卫生措施与旅游吸引力可以并行不悖。

 

控烟酒办公室已采取多管齐下的宣传策略,向旅客推广相关信息,包括为旅客特别制作宣传单张、与内地机关协调在深圳口岸范围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介绍新措施、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广播关于新措施的信息,又透过社交媒体、入境口岸和主要旅游景点作出宣传,提醒市民和旅客遵守法例。

 

根据今日生效的规定,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管有电子烟烟弹、烟油、加热烟烟支等指明另类吸烟产品,可被处定额罚款3,000元。如管有的产品多于指定数量或涉及商业用途,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