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签司法文书新送达安排

2026年4月21日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昨日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完善两地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

 

现行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实施至今已超过27年,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司法文书提出的请求近年来大幅增加。然而,现行安排下的司法文书送达成功率偏低。

 

为回应法律界、法定机构和市民多年来对优化送达机制的强烈需求,律政司、司法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经长时间审慎商讨后,昨日签署新安排,落实完善内地与香港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法律制度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

 

新安排是现行安排的优化版,增加送达方式、选项和灵活性,并加入提升送达效率的措施,推动跨境民商事案件能及时和高效地审理,加强保障两地当事人的权益,更好地满足两地日益紧密的社会联系和司法诉求。

 

律政司下周一将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介绍新安排。新安排在香港完成相关法例修订程序后方能生效。律政司将与司法机构紧密协作,尽快完成落实新安排所需的法例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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