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促使部门首长做好日常管理

2026年4月18日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部门首长责任制的目的是促使部门管理层做好日常管理。虽然在责任制下,部门首长的定义不包括常任秘书长,但如问题发生而常秘有责任,调查小组也会调查。她又指,常秘也会被评核,若政策工作做得不好,并非没有后果。

 

杨何蓓茵今早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指部门首长责任制旨在促使部门管理层做好人事、资源等日常管理,而部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部门首长。

 

她指出,常秘在决策局辅助局长制定、推行政策,非常少牵涉部门前线的日常管理,因此,在责任制下,除了局署合并、即教育局和房屋局两名兼任部门首长的常秘外,部门首长的定义不包括常秘。

 

杨何蓓茵强调,若问题发生而常秘有其责任,或在过程中发现常秘牵涉在内,调查小组也会调查,并须清晰指出责任谁属。

 

至于局长的政策如有问题,例如判断错误,则会通过政治问责的层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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