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火灾推不同改革和改善措施

2026年1月14日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今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通过有关大埔宏福苑火灾后支援及重建工作议案。他指,必须从灾难中汲取教训,化悲痛为预防的力量。政府有决心就规管制度进行全面、彻底的系统性改革,打破利益藩篱。他希望议员支持议案。

 

陈国基表示,政府已决定推出不同领域的改革和即时改善措施。在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方面,将修改法例以强化消防处的规管权力,日后如因工程需要而暂时关掉一些消防装置,必须事先获得消防处批准才可进行。

 

当局又建议在消防相关法例上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在大厦消防措施的法定责任,理顺关键责任链,令物业管理公司在制度上成为消防安全的法定把关者。

 

就一些合适的消防相关罪行,例如针对未有为处所内消防装置或设备进行年检、阻塞或锁上逃生途径,以及未有在消防装置失效期间按时提供额外的消防措施等,建议引入定额罚款制度。

 

当局也会提出大幅提高注册承办商签发虚假或误导性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的罚则,包括增加罚款,以及可处监禁刑期。

 

陈国基指,政府会强化楼宇维修监管及执行力度,进一步检视《建筑物条例》,提出更多修例建议,例如加强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的监管机制、加强抽查和检视罪行条文,并会检视建筑物料的监管及检测机制。同时,就需要搭棚进行大型维修的楼宇订立安全距离。

 

政府又会推行工地安全的改善措施,将尽快修订《建筑地盘(安全)规例》,对总承建商、分判商及地盘内所有人士施加明确法律责任,严格规定在所有建筑地盘内严禁吸烟。

 

此外,政府建议加强巿区重建局的角色和功能,包括加强「招标妥」功能,为参与的顾问及承建商制定严格的预审名单,并由市建局因应维修项目的范畴,为业主进行招标、评标,只有预审名单内的顾问及承建商才可参与竞投。

 

考虑到有顾问和承建商往往建议增加一些必要工程以外的项目,令维修成本大增,政府将研究在《建筑物管理条例》下,如何规定业主立案法团于议决该类额外工程或开支项目时,必须根据增加金额的不同级别,即越大金额的额外项目,必须取得越大指定比率的业主亲自出席及投票同意,才可进行通过相关项目决议。

 

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表示,截至昨日,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总额达到43亿元,并已推出11项紧急援助计划,为受大火影响的各类人士提供财政支援,各项计划的总承担额为12亿元。援助基金的所有款项会全数用于协助居民应付丧失家园面对的困境。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会协助落实基金的项目,有关开支均会各自承担,不会向基金寻求回拨。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强调,长远居住安排必须让居民有选择,即使当局未必能够充分满足每名居民的意愿,但会努力提供多个选项,对居民的需要具针对性,并能切实解决问题。

 

他指,上周向居民发出的问卷中提出由房屋委员会向业主购买业权的选项,考虑到部分出售业权的业主在收到购买金后或仍希望购买居屋,故提出跨区和在大埔原区购买居屋的选项。对于部分业主可能因为本身或家庭的情况而不希望持有大量现金,当局提出「楼换楼」选择,让业主可与政府换取另一个价值相若的居屋单位。

 

就收购业权选项而言,为向居民和社会提供参考,政府引述测量师学会就宏福苑火灾前的市场成交价作估算,未补价的单位实用呎价平均约6,000元,已补价单位约为8,000元一呎。黄伟纶强调,这并非代表政府已经决定最终的收购价。

 

当局也理解不少居民希望能够在大埔区内有长远居住安排。黄伟纶指,目前位于颂雅路西的的选项落成时间最短,而提供的单位数量相对多,预计有约1,500个,第一期约900个单位可于2029年下半年入伙,而第二期600个单位可在十多个月后入伙,对比一般的居屋项目,由规划到入伙往往需要六年,颂雅路西选项可以节省超过两年时间。

 

至于原址重建选项,黄伟纶指,可能需时九至十年才能入伙,等候相当漫长。这是由于原址重建必须先清拆,而清拆前必须妥善处理每个相关单位的业权和法律问题。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补充,经勘察后,专业人员发现七座受灾楼宇钢筋混凝土的墙身、横梁、楼面板等都因火灾产生的极高温度出现不同程度的弱化和损毁。当局预计日后难以保证各受灾楼宇的长远安全和耐久性可以完全符合《建筑物条例》要求,日后的维修隐患和可能涉及费用也难以估计。虽然楼宇没有即时倒塌危险,但目前估计七座楼宇长远需要拆卸的可能性甚高。

 

对于再次购买资助出售单位的选项,何永贤说,业主可选择购买私楼或二手居屋的现楼。房委会会考虑在即将推售的居屋2025、绿置居2025中,预留部分单位,用特设销售计划形式供已出售宏福苑业权的业主选购。大埔颂雅路西原本预留作公营房屋用途的用地,正在积极修改设计变为居屋用途,同样可在特设销售计划中供已出售业权的宏福苑业主选购。

 

而选择以「等价换楼」的方式换取另一个价格与业权收购价钱相若的全新居屋单位,有关业主同样通过特设销售计划选择单位,而购买该等单位的金额则由政府代他们向房委会支付。

  

制度改革方面,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指,政府会扩大《建筑物条例》的修例建议,包括日后所有大型楼宇维修工程除了要聘用项目承建商,也须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士提交施工方案,目标在今年下半年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另一制度改革是增强支援法团和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市建局的「招标妥」服务会革新,以减低顾问、承建商和个别业主之间作出非法串连的机会。「招标妥」平台需制定更严谨的预审名单,对有意透过这个服务平台提供大型大厦维修服务的顾问和承建商,当局会考虑其过往犯罪和纪律处分纪录,并会要求他们通过警方和廉政公署作出的背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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