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处加强消防装置管理
2026年1月9日
消防处昨日发出两份通函,规定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一步加强对楼宇消防装置和设备的管理,并提升其运作状况的资讯透明度,让居民和管理人员更清楚掌握消防装置的运作状况。两份通函即时生效。
其中一份通函规定,当消防喉辘、手动火警钟掣等消防装置损坏,承办商必须在装置当眼位置张贴符合标准规格的损坏告示,以便公众容易识别,避免在紧急情况下误用已损坏的装置。
此外,承办商须在消防装置电源开关贴上封条,防止电源被错误关闭,并便利管理人员在巡查时识别电源状态,及时作出相应行动。
另一份通函提醒承办商,如需在进行工程前关闭任何消防装置,必须事先评估是否会影响其他消防装置的运作,并一并向消防处通报所有受影响范围。承办商须于大厦主要出入口、电梯大堂等当眼位置张贴大型通告,清晰列明装置关闭日期、受影响范围等资料,确保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相关人士充分知悉情况,以提高居民于装置损坏或关闭期间的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处强调,承办商必须严格遵守新规定。如有不当行为或疏忽,消防处可按法例采取纪律行动,包括将承办商从注册名册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