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佩戴安全带规定本月25日实施

2026年1月8日

政府提醒市民,本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此外,任何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

 

本月25日起,所有新登记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须安装安全带。同日起,若上述车辆的座位已配备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司机和乘客都必须佩戴。违例车主、司机或乘客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三个月。

 

政府欣悉运输业界已为新规定准备就绪。其中,所有新购专营巴士的座位已配备安全带,连同现役双层巴士上层座位加装安全带,至今约有3,500辆巴士配备安全带,占全港巴士约六成。

 

运输署助理署长(技术服务)区家杰指,乘客若发现车内安全带操作失灵或损坏,应通知司机,在可行和安全情况下改坐其他安全带正常操作的座位;如遇执法,乘客也可向执法人员说明情况。

 

此外,本月25日起,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或手提电脑,而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也不能阻碍司机对观察路况用仪器的视线。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另为进一步保障学童乘车安全,现有的学生服务车辆必须在2028年12月31日前在所有乘客座位配备安全带和保护式座椅。未能符合该规定的车辆当天起不能再提供接载学生的服务。

 

市民可致电热线2804 2600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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