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网约车法案明刊宪

2025年9月4日

政府修订道路交通条例规管网约车服务,提供服务的平台、车辆和司机均须领取合适的牌证,并满足运输署施加的牌证条件。 

 

在拟议的规管制度下,政府会就申请营运平台的营运经验、财力证明、资本投入、董事资格设立入场门槛,而且有关公司须在香港注册。平台须维持适当且具效率的服务,并对旗下车辆和司机尽职审查。

 

网约车方面,政府建议车辆须由个人名义登记并只能由登记车主提供服务,而车辆须持有合适的第三者风险保险并按规定展示标识以供识别。

 

至于网约车司机,申请人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和完成指定考核,包括年满21岁、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在申请日期前五年内无严重交通定罪纪录等。

 

运输及物流局表示,修例旨在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合规的出行选择,同时兼顾整体点对点交通服务业的健康和有序发展,缔造良性竞争环境。此外,政府建议引入新措施,以便更有效打击非法出租或取酬载客活动。

 

法案明日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首读、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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