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学舍计划巩固教育枢纽地位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撰文介绍上月推出的城中学舍计划。计划为发展管制程序拆墙松绑,鼓励和便利市场把现有商厦改装为学生宿舍,以增加宿位供应,巩固香港国际专上教育枢纽地位。她也邀请业界和教育界代表分享对计划的看法。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8月17日在网志发表的文章(附短片):
为落实施政报告中将香港发展成为国际专上教育枢纽的策略,推广「留学香港」品牌,其中一项重要措施是做好配套及增加容量。因此,发展局与教育局在今年7月21日推出城中学舍计划,在多方面拆墙松绑,鼓励市场以自资和私营方式把现有商厦改装为学生宿舍。今次,我邀请了教育局副局长及发展局项目促进办事处(项目办)总监介绍计划,以及业界和教育界代表分享对计划看法。
过去商厦改装宿舍 程序复杂、成本较高
香港测量师学会土地政策小组主席刘振江指出,以往如要将商厦改装成学生宿舍几乎是不可行,当中涉及两大挑战。首先,在规划制度下,以往学生宿舍只可以被归类为住宿机构用途,而住宿机构并非商业相关用途地带的经常准许用途,因此在有关用地改装商厦成为学生宿舍,往往须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交规划申请,甚或进行土地用途地带改划。
另一挑战在于建筑物管制方面,刘振江表示,商厦在计算地积比和上盖面积时,会被视作非住用建筑物,而学生宿舍则被视为住用建筑物。由于前者地积比和上盖面积上限较宽松,改装商厦成为学生宿舍往往会出现过剩楼面面积的情况,发展商需要拆除一些楼层,在技术和成本上均有一定困难,因此以往将商厦改装成学生宿舍在商业上几乎不可行。
城中学舍计划对症下药 放宽城规及建筑物制度
正正考虑到业界所面对的困难,城中学舍计划对症下药,建立清晰、易于遵循,而且具成本效益的运作框架,鼓励市场将商厦改装成为学生宿舍。发展局项目办总监周文康介绍具体便利措施,包括规划程序方面,城规会已扩阔城规制度下酒店用途的定义,涵盖计划下合资格的学生宿舍。由于酒店是绝大多数商业类用地的经常准许用途,把这些商厦改装成学生宿舍,事前无须进行任何规划程序。
另外,在建筑物制度方面,计划下改装而成的学生宿舍,在计算地积比率及上盖面积时,将被视为非住用楼宇,换言之,酒店或商厦原有总楼面面积可获保留。此外,改装前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的设施(例如停车位),亦可继续获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而发展商/营办商亦可灵活改装这些设施成为支援宿舍用途的设施,如健身室、自修室等。
周文康表示,为确保经改装宿舍的宜居性,让宿生有舒适的居住环境,我们要求学生宿舍必须符合一向适用于住用建筑物的天然照明与通风标准,例如须设置足够面积的窗户,以及宿舍房间的任何部分距离窗户不得多于九米等。这些规定与持牌酒店基本上相同,遵从难度不大。
土地行政方面,大部分列明作非工业用途的地契,可在无须改契或补地价的情况下作学生宿舍之用。如要改契的个案,将由地政总署评估补地价金额。发展局辖下项目办,亦会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利便服务,包括处理有关利便措施和回覆审批进度的查询等。
计划具灵活性 私人发展商或院校均可申请
除了在土地、建筑制度拆墙松绑,教育局副局长施俊辉表示,在制定计划的细节时,已考虑业界和院校实际运作,尽量提供弹性,例如申请人可以是私人发展商、院校,又或两者合作共同作出申请。而且计划并无就宿舍的营运模式作硬性规定,计划下的宿舍可以选择自行在市场上招收宿生,或灵活与不同的专上院校合作。
施俊辉亦提到,计划在为宿舍提供弹性的同时,亦设有合适框架,保障宿生的利益,并确保宿舍合规营办。例如,计划下的学生宿舍,只可租予修读指定合资格专上院校的全日制学生入住,以及合资格院校有关的人员,惟后者不可多于宿位的10%;营办商亦须为学生保持安全且合宜的居住环境。当局亦要求营办商递交申请时,必须同时作出法定声明,承诺遵守计划下的资格准则,亦须每年向教育局提交经核证的审核报告。
业界反应踊跃 教育界形容计划属一大突破
刘振江认为香港对海外留学生具吸引力,加上本地及内地学生对宿舍需求持续,相信学生宿舍需求庞大,便利措施是及时雨可满足需求。计划公布后,他亦收到不少业主、投资者、发展商及学生宿舍营运者查询以了解详情。
香港都会大学校长林群声教授认为,计划对院校的帮助有三方大向。第一,一些豁免计入总楼面面积的酒店设施,改装成学生宿舍后可以继续获豁免和予以保留;第二,计划进一步容许将这些设施改装成更切合学生需要的宿舍设施。林教授以其大学正筹备由酒店改装为学生宿舍的MU88为例,政策容许他们将原来酒店一个约6,000平方呎的停车场及3,000平方呎的后勤办公室,改装为学生活动空间,如自修室或健身室等,可善用空间,对营运宿舍有莫大帮助。
林群声教授又提到,发展局项目办为申请者提供协调及帮助时,既协调不同政府部门,如屋宇署及地政总署,也在过程中提供建议。他形容项目办实事求是为他们提供协助,例如在改装停车场时,协调部门的专业意见,促成校方与部门就细节达成共识。林教授认为项目办与院校一同积极玉成其事,是一大突破。
发展商/营办商如有兴趣申请计划,可到专属网站参考详细的申请文件,并向教育局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