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罚则加强执法 保持环境卫生

2025年8月15日

202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星期日生效。条例加强食物环境卫生署处理多项环境卫生问题的法定权力,更有效处理楼宇渗水、冷气机滴水、杂物霸占公众地方和店铺阻街等问题。

  

条例赋权公职人员处理楼宇渗水、冷气机滴水等公共卫生妨扰问题时,可进入涉事处所的时段延长至上午7时至晚上10时。如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食环署发‍出或张贴拟‍进入处所通‍知书后的14日内让公职人员进入处‍所调查,即属违法,可处罚款5,000元。

   

处理私人处所虫鼠问题方面,食环署可向负责管理处所的人就公用部分发出消除虫鼠通知。不遵从通知的最高罚则由罚款5,000元和每日100元,提高至罚款25,000元和每日450元。食环署若未有发出通知但需为处所进行消除虫鼠工作,可向涉事处所负责人追讨开支。

 

条例又提高干扰食环署用作消灭和除去虫鼠器材的最高罚则,罚款由2,000元增至5,000元,并订明该署可于受虫鼠侵扰的处所设置器材或仪器,以测试或评估虫鼠滋生情况,干扰相关器材或仪器属违法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就杂物霸占公众地方以致妨碍清扫垃圾,条例把移走障碍物通知书指明的移走物品期限缩短至不少于30分钟;食环署可因应情况,酌情指明较长而合理的期限。妨碍垃圾清扫的最高罚则由罚款5,000元和每日50元提高至罚款10,000元和每日300元。

   

条例并赋权执法人员除可移除招贴或海报,也可移除和处置易拉架等展示设备。而非法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的最高罚则,会由罚款10,000元和每日300元增至罚款25,000元和每日450元。

   

此外,条例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加入店铺阻街罪行,赋权食环署移除涉嫌构成店铺阻街的物品等,无须借助警方权力。若在行使移走权力的日期后七日内,没有人对非易毁消性质物品,或在行使移走权力后48小时内没有人对易毁消性质物品提出申索,该物品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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