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今发布

2025年7月30日

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今日共同正式发布和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根据工作指引进行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程序(香港)同日展开。

 

大湾区内粤、港、澳三地法制不同,三地的仲裁模式、体制及发展也各有差异。为促进三地仲裁资源优势互补和仲裁机制衔接,三地共同商定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第六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去年11月18日通过工作指引,列载大湾区仲裁员的推荐条件、推荐入册程序、名册的使用方法和监管规则等工作细则。

 

查询可发电邮至律政司替代争议解决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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