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第四批土地作洪水桥厦村发展
2025年7月10日
地政总署今日按《收回土地条例》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张贴第四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37幅私人土地,总面积约27,600平方米。
这次收回的37幅私人土地主要涉及一宗成功完成的原址换地申请,由政府收回用地内少量第三方土地供换地申请人作整全发展;以及余下未有接获原址换地申请的用地。
上述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10月11日复归政府所有,当局会向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土地复归日期是指土地业权转归政府的日期,并非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须迁出的限期,预计有关人士最早须在明年1月迁出。地政总署正全力处理受影响人士的补偿和安置事宜,尽量在迁出限期前为合资格人士安排上楼或发放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