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今日是《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特区政府表示,五年来的实践证明,《香港国安法》是捍卫「一国两制」、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是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好法律。
特区政府表示,《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五周年是重要的日子。过去五年来,《香港国安法》为香港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更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特区政府指,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前提。香港回归后一段长时间,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处于不设防状态,反中乱港分子及外部敌对势力不断挑战「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甚至妄图夺取香港管治权。
从2012年「反国教」、2014年非法「占中」、2016年旺角暴动,以至2019年6月起持续十多个月的黑暴和港版「颜色革命」,为香港带来前所未见的危机,对香港社会、经济和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令广大市民惶恐终日。
中央在香港危急关头果断出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2020年5月28日通过相关决定,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6月30日制定《香港国安法》,将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在本地公布实施,填补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短板漏洞,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止暴制乱,效果立竿见影,成为香港由乱到治的分水岭,一法安香江。
其后,凭着特区政府连同立法会及社会各界的努力,香港特区切实履行宪制责任,去年成功完成《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并在2024年3月23日刊宪生效,完善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与《香港国安法》兼容互补、浑然一体,为香港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
特区政府强调,《香港国安法》与其他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均坚持法治原则,同时依法保护权利和自由。今天,香港的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位居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榜首、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稳占世界第三、世界竞争力排名重返三甲,可见香港正在由治及兴的大道上全速前进。
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具体细致地贯穿和体现于《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条文及相关法律的实施过程。
《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条均明确订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特区居民根据《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规定,享有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的各项规定均符合国际标准,在维护国家安全和保障人权自由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事实上,香港特区法治坚实强韧,深受国际社会认可。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采取执法行动。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条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并严谨和客观地按照《检控守则》以证据和适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独立的检控决定。《基本法》第二条、第19条及第85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案件不会因涉案者的职业、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处理上有所不同。
同时,《香港国安法》第五条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条明确订明,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时,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包括罪刑法定、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等原则,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每个国家都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法律,这不仅是主权国家的固有权利,也是国际惯例。《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清楚订明构成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元素和刑罚,精准针对占极少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个人和组织,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奉公守法的人不会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不会误堕法网,根本无须担心。
事实上,自《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以来,社会迅速回复稳定,加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香港特区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更有效保障,经济持续向好。
特区政府重申,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央5月12日发布的《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提到,有域外势力加大插手中国事务,企图透过所谓香港问题对中国进行围堵、打压、遏制。
在地缘政治风险不断升温的今天,特区政府必定继续在《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坚实保障下,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持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以更有效应对不断变化的国安风险挑战;以及深化宣传教育,让每位市民都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从而形成抵御外部干预的社会基础,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一国两制」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