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凭试外语科成绩汇报制度改变
2025年5月21日
教育局宣布自今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起,丙类其他语言科目成绩汇报制度的转换安排,达法语、德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指定等级考试/语言能力水平的成绩将继续被接纳为符合相关公务员职系的入职要求。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2022年公布,由今年起实施文凭试丙类其他语言科目的新考试安排,考生须应考由相关官方机构在香港举办的指定语言考试,其于指定或更高的等级或语言能力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均会被采纳为文凭试丙类科目的成绩,并于香港中学文凭证书上汇报。
因应成绩汇报制度改变,7月16日起,即2025年文凭试成绩公布日起,公务员事务局接纳法语、德语或西班牙语A2级或以上;日语N3级或以上;及韩语TOPIK II第3级或以上的成绩为符合非学位公务员职系「以任何五个中学文凭科目达第二级/第三级」其中一科的入职要求。
2024年或之前文凭试其他语言科目的成绩认受安排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