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公司迁册机制法案获通过

2025年5月14日

在香港引入公司迁册机制的法案获立法会通过,下周五生效,公司迁册机制同日开始接受申请。

  

政府对法案获通过表示欢迎。非香港成立公司只要符合公司背景、诚信、成员和债权人保障、偿付能力等要求,便可申请迁册来港,并保留其法律上的法人团体身分及确保业务持续性。过程中,公司财产、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以至相关合约和法律程序不受影响。

 

若公司迁册后就实际的同类利润在港也被征税,政府会为公司提供单边税收抵免,以消除双重课税。一般而言,迁册公司会被视为等同在香港成立的公司,享有本地成立同类型公司的相同权利,同时须遵从《公司条例》规定。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修订条例为公司迁册设立简单便捷的机制,既满足在外地成立而主要业务在港的公司迁册来港的需求,也有助香港招商引资,为本地不同专业服务带来业务,增加投资和工作机会。

 

公司注册处将于修订条例生效当日在其网站新设栏目,载列迁册的申请详情及参考资讯,并更新公司注册处的综合资讯系统以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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