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遣散费上限调升

2025年3月20日

立法会今日根据《破产欠薪保障条例》作出决议,调升破产欠薪保障基金遣散费特惠款项的上限,由首十万元及余额的一半调升至首20万元及余额的一半。经修订的款额在明日决议刊宪当日生效。

 

检讨破欠基金遣散费特惠款项保障范围是2024年施政报告其中一项强化劳工支援的措施,以加强保障雇员在企业倒闭时可获得的遣散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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