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交通规例 促进科技应用
2024年12月13日
政府修订数项道路交通规例,以配合国际车辆标准、科技发展和香港路面情况,提升道路安全和促进新汽车科技的应用。修订规例今日刊宪,下周三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
修订规例建议规定电动车安装车辆声响警报系统、规定有可延伸架空结构的车辆安装过高警示系统、规定私家车的儿童乘客使用儿童束缚设备,以及容许驾驶者使用遥控泊车功能。
建议并包括放宽车内视象显示器在车辆已停泊时的资料显示限制、允许使用摄像显示器代替传统反射镜并订明反射镜和摄像显示器系统的规格和标准、容许电动商用车辆无须申领快速公路许可证便可在快速公路行驶,以及更新对车辆照明灯、反光体和单层巴士最大全高度的要求。
运输及物流局表示,修例优化车辆设计和构造的标准,为道路使用者缔造更安全、便利的道路环境。当局会继续审视科技发展和车辆操作要求,适时更新规例,紧贴不断演变的车辆技术和最新国际标准,灵活配合业界发展。
政府已谘询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交通谘询委员会、业界等意见。规管细节和生效日期在各修订规例中订定,有关资料载列于本周三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