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效益标签第四阶段下月实施

2024年11月29日

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第四阶段下月1日全面实施,涵盖发光二极管(LED)灯、气体煮食炉和即热式气体热水炉。

 

机电工程署表示,计及第四阶段,强制性标签计划共涵盖11类订明产品,包括空调机、冷冻器具、俗称悭电胆的紧凑型荧光灯、洗衣机、抽湿机、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磁炉、LED灯、气体煮食炉和即热式气体热水炉。

 

强制性标签计划第四阶段去年9月1日生效,并设有15个月过渡期。实施第四阶段后,估计每年可额外节省约1.6亿度电,相当于约75,000公吨碳排放。计划涵盖的住宅总能源消耗量将由约五成大幅提高至约八成。

 

能源标签按产品的能源效益表现分为五级,获第一级能源标签的产品能源效益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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