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增设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机制

2024年11月21日

政府宣布,《牙医注册条例》首批修订明年1月1日起生效,增设引入非本地培训牙医来港的机制,并更新「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订明须由注册牙医提供的服务。至于其他修订,则会在较后时间实施。

 

修订条例为引入合资格非本地培训牙医增设新途径,包括开放予所有牙医的有限度注册,以及为专科牙医而设的特别注册。明年起,非本地培训牙医如已获卫生署、医院管理局、香港大学和菲腊牙科医院在内的指明机构拣选为全职受雇工作,便可向香港牙医管理委员会提交有限度注册或特别注册申请,并在获批准后直接在上述指明机构工作。

 

非本地培训牙医如在指明机构服务合计至少五年,并获机构在参照牙管会的准则后证明其表现令人满意,便可申请过渡至正式注册。获有限度注册的牙医须参与牙管会许可试的临床部分,而获特别注册的牙医是否需要参与此部分考试,则由牙管会个别考虑。这些牙医正式注册后,可在香港任何机构执业。

 

为配合上述修订,卫生署已展开招聘工作,并与牙管会紧密联系,争取第一批非本地培训牙医明年第一季来港为市民服务。

 

至于更新「从事牙科执业」的定义,《牙医注册条例》附表2订明,只有注册牙医方可为另一人进行漂牙或牙齿美白程序、处方隐形矫齿牙套、进行牙齿贴片疗程。

 

任何非注册牙医如提供或企图提供上述服务,即属违法,经简易程序定罪者可处第六级罚款及监禁三年,经公诉程序定罪者可处监禁五年。

 

市民选用牙科服务前,可浏览注册牙医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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