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案判刑反映罪行严重性

2024年11月19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今日就一宗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判刑。该案共有47名被告,其中45人罪名成立,首要分子戴耀廷的量刑起点为监禁15年,因其认罪减至实际判囚十年;其余被告的实际刑期则为四年两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不等。

 

法庭早前的裁决指出,所谓「35+」计划,终极目的是要破坏、摧毁或推翻《基本法》和「一国两制」方针确立的特区政治制度和架构。被告煽惑他人反对政府、企图瘫痪政府,并误导市民所谓「35+」计划属合法之举。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判刑显示法庭确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予以严惩。

 

他认为,本案说明,任何人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香港是法治的地方,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没有任何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反中乱港势力假借所谓民主、自由、人权,祸港乱港、颠覆国家政权,特区政府必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惩不贷。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会见传媒时也表示,判刑反映罪行的严重性,也显示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须予严惩。特区政府会详细研究判词,考虑是否就个别刑期提出上诉。

 

邓炳强说,有关重判向社会清楚表达,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绝不会获姑息。他又指,在118天的审讯中,庭上证据清楚显示被告提出的「揽炒十步曲」会令香港社会和市民受到无穷伤害和苦难。

 

另外,邓炳强说,尽管香港现已由乱到治、由治及兴,惟在数方面仍有国家安全风险。他指出,外部势力持续对中国内政张牙舞爪,屡屡找机会和借口攻击香港,从而攻击国家。同时,社会上仍有少数激进分子死心不息,透过潜移默化的软对抗方式鼓吹暴力和煽动对国家及特区政府的憎恨和不满。

 

邓炳强续说,一些潜逃海外的反中乱港分子不断抹黑特区政府,并请求外国政府、政客针对中央及特区政府。此外,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爆发后,极端黑暴和「港独」分子制造及使用武器和爆炸品,形成本土恐怖主义。

 

他强调,执法人员会继续无畏无惧执法,全力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特区政府也会做好国家安全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市民慎思明辨的能力,以及守法意识、国安意识和国家意识。

 

特区政府指,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外国媒体等就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同案件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特区政府重申,本案与所有案件一样,严格根据证据和依照法律处理;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并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不受任何干涉。

 

特区政府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位市民天经地义的责任,特区政府坚决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香港必须有安全和稳定环境,大家才可以全力拼经济、谋发展、惠民生、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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