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须符结构与消防安全标准

2024年10月17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记者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施政报告提出立法制订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出租制度,不合标准的单位须改建为「简朴房」,再由专业人士确认并申请认证。政府今日举行记者会阐述详情,公布对「简朴房」面积、结构、消防安全、通风等的要求。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说,法例会订明「简朴房」的最低标准。政府会设立登记制度,供业主为现有的出租分间单位登记。已登记的业主可利用寛限期进行改建工程和申请认证单位为「简朴房」。

 

他表示,政府希望尽快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争取在2025年内通过有关法例。完成立法程序后,当局随即开始为现有的出租分间单位登记,建议登记期为12至18个月,当局并同步接受新进场的「简朴房」认证申请。

 

一同出席记者会的房屋局局长何永贤指,新措施的规管对象是位于住宅用途大厦或综合用途大厦住宅部分的分间单位;位于工厦、商厦或非法构筑物内的劏房本属违法;床位寓所则受《床位寓所条例》规管。相关部门会按现行法例加强巡查和执法。

 

她续说,「简朴房」主要的要求包括楼面面积不少于八平方米、楼底高度由楼面量度至横梁底部不能少于两米。

 

消防安全方面,「简朴房」须设有防火门和耐火间隔墙,走廊也要达足够寛度。在楼宇单位内的公用走廊或其他地方要设置灭火筒和独立火警侦测器。每间「简朴房」内都要设独立火警侦测器。

 

此外,「简朴房」的结构安全须符合《建筑物条例》的标准。起居室最少要有一扇窗,否则便要装设机械通风设施,例如抽气扇。「简朴房」要有独立厕所,厕所也要装设机械通风设施。

 

她又说,「简朴房」内不得明火煮食。如需明火煮食,便要建独立厨房。此外,单位要安装水务署认可的独立水表和电力公司认可的独立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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