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有潜质演艺项目作长期公演
2024年10月2日
政府公布推出重点演艺项目计划,培育有潜质的表演艺术项目成为具代表性并作长期公演的本地大型项目,申请详情下月公布。
每个入围项目最高可获直接资助额1,000万元,用于支持创意概念、舞台制作、场地租用、市场推广等方面的开支。为引入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本地表演艺术的发展,并鼓励入围项目争取更广泛的观众支持,计划会就入围项目获得的私人赞助额及门券收益另外提供相应配对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入围项目必须在香港上演最少15场舞台表演,以及吸引最少一万名购票入场的观众。为贯彻计划培育具代表性的本地大型表演艺术项目作长期公演的目标,入围项目如能在首轮演出获利,并在其后18个月内在香港推出第二轮与首轮规模相若的演出,将可获相等于首轮项目资助总额20%的额外资助,以鼓励成功项目长期在港公演。
政府表示,顾名思义,计划旨在选出最优秀的项目作重点培育,对彰显香港表演艺术实力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地位。
计划将分两期推行,每期设有两个名额,第一期申请详情下月公布,年底前开始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