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生效日改为8月1日

2024年1月19日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今日宣布,都市固体废物收费法定生效日期改为8月1日。4月1日起,政府会先行先试,安排部门实地操作,以期让市民更容易、清晰了解垃圾收费的实际操作和细节。

 

谢展寰今日会见传媒时说,社会各界在本周对于垃圾收费有很多讨论,不少人向他反映很多市民不了解垃圾收费的执行方式和实施细节。

 

他指,要成功推行垃圾收费,市民对于计划的充分了解和积极参与十分重要。为帮助市民和业界了解计划,他向行政长官李家超建议延后垃圾收费生效日期,以及由政府先行先试,透过实地展示进行宣传教育。

 

两项建议均获支持,李家超已指派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协调跨部门合作。当局下周一会就建议谘询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其后按法律程序修改垃圾收费生效日期。

 

谢展寰指,先行先试对于政府而言具演练作用,可预先理顺或会在磨合期出现的各种小问题,有助更顺利推行垃圾收费。当局会在政府部门拍摄实地操作影片向市民展示。至于原定指定袋的发售时间表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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