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征询律政司意见后,今日正式落案起诉一名女子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十条。案件明日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国安处3月8日在秀茂坪区拘捕该名23岁女子。调查显示,该女子涉嫌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上多次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和相片,包括一些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憎恨和鼓吹香港独立等字句。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