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高球场环评报告有条件获批
环境保护署署长今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其提交的「粉岭高尔夫球场用地局部发展技术研究---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批准条件包括项目倡议人须向环保署署长提交相关文件以供审批,包括检视及修改拟建房屋发展的详细布局设计,以尽量保育分区一内近0.4公顷的林地;以及详细景观、视觉设计,以尽量减少拟建房屋发展对树木保育、景观和视觉的影响。
环保署指,署方全面和审慎考虑环评报告、相关环评研究概要和技术备忘录的要求、由环境谘询委员会和公众根据环评条例所提交有关环境的意见,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附加资料后作出决定。
经谘询技术备忘录下有关主管当局后,环保署署长认为报告符合环境影响评估研究概要及技术备忘录的规定。因应环谘会提出保育分区一内近0.4公顷的林地,以及拟建房屋发展对树木保育、景观及视觉影响的意见,环保署署长决定有条件批准环评报告。
环保署强调,环评程序主要是评估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并建议合适的缓解措施。项目倡议人在决定展开有关工程前,仍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并须符合其他相关法例和程序要求。
发展局表示,政府去年就粉岭/上水扩展区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刊宪,建议粉岭高尔夫球场粉锦公路以东32公顷的北端用地发展公营房屋,兴建12,000个单位。
随着环评报告获批,城市规划委员会将安排公听会,处理公众就草图提出的申述和意見。规划署将建议城规会将草图提交行政会议的限期延长六个月至今年11月30日,以有充足时间完成聆听及审议程序。
发展局留意到环保署署长的批准附设条件,包括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作为项目倡议人,尽量减少房屋发展对树木、视觉等的影响。虽然公营房屋的布局和发展参数需作检视,政府在北端用地兴建公营房屋的意向维持不变。
不论城规程序进展如何,涵盖该32公顷土地的短期租约将于今年8月31日届满,政府翌日会按计划收回有关土地。
有关环评报告和批准报告附带条件详情已上载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