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及死亡登记电子服务明推出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生死登记(修订)条例》明日生效,入境事务处同日推出全新电子服务,让合资格申报人在网上完成出生或死亡登记程序,并经邮递方式收取相关证明书,无须前往登记处办理手续。

 

入境处表示,修订条例将死于自然个案办理死亡登记的法定期限由24小时延长至14日,同时免除出生和死亡登记申报人须亲身前往登记处的要求,为引入办理出生和死亡登记电子服务提供法律基础。

 

修订条例实施当日,办理出生和死亡登记电子服务同步推出。新生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便可于其婚生子女出生后42天内在网上递交办理出生登记的申请。若父母需领取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可在网上一并申请,并选择透过邮递方式收取证明书,以及经网上缴交费用。

 

办理死亡登记电子服务只适用于自然死亡个案,申报人须于办理死亡登记的14日法定期限内在网上递交申请。申报人如需领取死亡证明书,可于网上一并申请,并选择以邮递方式收取证明书和网上缴费。

 

整个登记程序可于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入境处网页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完成。入境处提醒,合资格申报人须预先登记成为「智方便+」用户,才可作出具法律效力的个人数码签署。

 

除网上登记外,市民仍可沿用现有方式,亲身前往出生或死亡登记处办理手续。不论任何方式,登记资格准则和费用均维持不变。

 

查询可致电2824 6111、传真至2877 7711或经电邮联络入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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