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展开谘询
2022年12月30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设立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展开为期三个月公众谘询。谘询文件涵盖拟议保障计划的主要特点,包括保障范围、赔偿水平、征费机制、管治安排。
当局建议透过立法设立保障计划,并成立保单持有人保障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计划运作,保险业监管局则提供行政支援。在计划下设立长期基金和一般基金,分别涵盖大部分由直接保险公司承保的长期和一般保单。
保障计划采取渐进式征费模式,收取初期征费以设立储备,并在发生保险公司无力偿债的情况后按需要收取额外征费;参与计划的保险公司须缴付征费,初期征费率为适用保费0.07%。
当局又建议容许保障计划向第三方借款,以支付流动资金不足之数;如保障计划资金不足以应付无力偿债保险公司所有负债,可收取上限1%额外征费。
保障计划将设赔偿限额,社会各界可就三个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赔偿上限方案提出意见;一般而言,长期保险赔偿限额应以每份保单计算,一般保险赔偿限额则以每宗申索计算。
保障计划在推出初期聚焦个人保单持有人,时机成熟时扩展至中小型企业。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保障计划旨在为保单持有人提供额外安全网,从而提升保险市场稳定,增强公众对保险业信心,并使香港保险业监管制度进一步与国际标准和最佳做法看齐。
公众可于明年3月31日或以前将意见邮递至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西翼24楼,意见也可传真至2527 0292或以电邮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