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补选当选议员宣誓有效

2022年12月19日

2022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四名当选议员宣誓仪式今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监誓人行政长官李家超确定当选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根据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特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反之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根据去年5月21日刊宪生效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经修订的《宣誓及声明条例》指明行政长官或其授权人士为立法会议员宣誓的监誓人。

 

根据解释订下的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行政长官确定该四名当选议员的宣誓为有效宣誓。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