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烈反对联合国不公批评

2022年7月27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已就香港特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提交的第四次报告发表其审议结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表示,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委员会不公平的批评。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说,乐见委员会感谢与特区政府代表团作建设性对话,以及欢迎代表团在会议期间和会后提交的详尽资料。尽管代表团尽力回应委员的关注,并澄清对香港特区人权状况的误解,但委员会仍对香港特区作出毫无根据的批评,局方对此感到非常失望。

 

该局续说,委员会在审议结论中赞扬特区政府多个范畴的工作,包括加强反歧视条例下在歧视及骚扰方面的法律保障、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设立法定侍产假,以及推出统一审核机制。惟委员会未有充分考虑而提出一些关注和建议。

 

该局表示,委员会在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时,应适切考虑该法订立前社会暴力动乱的背景,以及《香港国安法》的实际操作和成效。

 

执法方面,委员会应清楚了解,香港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背景无关。

 

就委员会曾特别提到有关煽动罪的执法行动,应充分考虑2019年起激化公众的软对抗行为、仇恨言论和刊物的情况。

 

就委员会有关《香港国安法》下各种程序的意见,政府必须强调有关程序不会损害司法独立或《公约》第14条下公平审讯的权利。其中,行政长官只是从现有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纳入一份名单,以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而不是就某宗具体案件选择某名主审法官;委派某指定法官审理个别案件,仍属司法机构而非行政长官的独立决定。

 

至于保释安排方面,维护国家安全,以及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极为重要,也解释为何《香港国安法》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严格的可准保释条件。特区政府对于委员会就此作出没有根据的陈述,并错误理解香港终审法院相关判决,感到失望。

 

针对警方在武力使用及监察机制方面,特区政府重申,委员会指香港警察使用过分武力,是无视暴徒当时使用的极端暴力。

 

委员会就最近香港法律援助改革限制获取法律援助和选择律师权利的关注是毫无根据及与事实不符。特区政府强调,选择律师的权利并非绝对;公平审讯并非一定建基于诉讼方挑选的律师代表。

 

至于完善选举制度,特区政府强调,世上并无一种放诸四海皆准的选举制度或是完善选举制度的方式。香港特区的民主发展必须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下的特区宪制秩序以及「一国两制」方针,并切合香港特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实际情况。

 

委员会再次建议香港特区按《巴黎原则》成立一个独立的人权机构。特区政府表示,人权受到《宪法》和《基本法》保障,更在法治和司法独立之下得以加强。特区政府会确保现行机制能继续有效地保障在港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认为无需要另设额外的人权机构。

 

委员会就保障外佣权利的措施提出建议,特区政府重申通过多管齐下的策略,高度重视保障在港工作外佣的权利,绝不姑息任何剥削或虐待外佣的行为,并鼓励外佣如遭雇主和职业介绍所不合理对待,应向执法机关或劳工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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