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医疗处所下月13日推行疫苗通
2022年5月21日
政府宣布,下月13日起以行政方式于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和医院管理局辖下指定医疗处所实施「疫苗通行证」安排。
安排适用于医管局专科门诊诊所、政府牙科诊所和牙齿矫正科诊所、公务员综合健康中心等13类主要以预约方式提供非紧急或非急切医疗服务的指定医疗处所。
指定医疗处所服务使用者和访客须按处所人员要求出示疫苗接种纪录、康复纪录、医学豁免证明书或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但无须扫描「疫苗通行证」二维码。
新安排下,尚未接种疫苗人士在取得阴性核酸检测结果后可到「疫苗通行证」适用的医疗处所获取一般所需医疗服务,惟访客包括服务使用者的照顾者不得以到访前检测作为替代安排。
如服务使用者和访客进入指定医疗处所是为领取快速抗原测试套装、接受新冠病毒检测、接种新冠疫苗等与预防及控制新冠病毒病相关的服务,可获豁免「疫苗通行证」安排。
为确保紧急或急切医疗服务不受影响,「疫苗通行证」安排不适用于提供紧急或急切服务及诊治偶发疾病的医疗处所,包括急症室、医管局普通科门诊诊所等。进入有关医疗处所的人士无须使用「疫苗通行证」。
另外,医管局洗肾中心、日间化疗中心、老人科日间医院等医疗处所现时已因应服务使用者的情况实施同日快速抗原测试安排,「疫苗通行证」安排也不适用于此类处所。
政府指,有关安排旨在加强医院和公共医疗设施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防疫屏障,保护使用公共医疗服务的市民,并进一步鼓励市民接种新冠疫苗。有关行政安排不会阻碍有需要的病人或伤者接受紧急或急切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