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建议获接纳

2022年5月6日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独立委员会就第六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薪酬条款所提建议,各层级司局长之间的薪酬差距维持3.5%水平,副局长现金薪酬继续定于局长现金薪酬65%、70%或75%。

 

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2017年批准的按年调整机制下,2018年7月1日起,政治委任官员现金薪酬每年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平均变动调整。政治委任官员现金薪酬曾于2018、19年调整。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注意到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下,为展示管治团队与社会共渡时艰,行政长官决定即使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变动为正数,政治委任官员薪酬于2020年和2021年均不上调,政治委任官员现金薪酬因此冻结在2019年7月水平,直至今年6月30日。

 

政府表示,理解委员会认为,冻结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属第五届特区政府基于当前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所作决定。冻薪属自愿性质,应只适用于第五届特区政府的政治委任官员。

      

考虑所有因素后,独立委员会建议政治委任官员现金薪酬应沿用经商定机制,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自2019年7月1日起的平均按年变动调整。此举旨在按财委会2017年批准的机制把现金薪酬回复至应有水平,不应被视作加薪。

 

委员会又建议,各司长或局长委聘每名政治助理的薪酬上限继续设定为局长薪酬的35%,司局长可继续根据个别政治助理须履行的职能,自行决定有关职位实际薪酬水平,最高以局长薪酬35%为限。司局长可决定将节省而未动用的款项重新调配,用以获取其他支援,务求以最具成本效益方式达到所属部门或政策局的目标。

 

委员会注意到,政治委任官员目前最多可累积22个工作天的年假,而所有累积假期会在离任时被撤销,这与适用于法定机构雇员及按新合约条款聘用公务员的安排不同。

      

考虑到政治委任官员的角色和职责,委员会明白这些官员因工作需要难以在任内休假,也难如即将退休的公务员,在任期届满前一次过放取所有累积假期。委员会认为,在限定22个工作天年假的范围内应适度提供弹性,容许政治委任官员把部分未放取年假结转至翌年,以及在离任时把部分未放取假期折算为现金。

 

政府接纳委员会建议,由第六届特区政府开始,政治委任官员可累积年假上限由22个工作天增至33个工作天,政治委任官员辞职、合约终止或任期届满时可把不多于可享年假半数,即11个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为现金。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的其他部分现阶段应维持不变。

 

独立委员会建议将提交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考虑。政府计划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委员会建议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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