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调整社交距离措施修例

2022年4月20日

因应政府早前公布分三阶段调整社交距离措施,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通过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相关条文,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指明在公众地方进行聚集的人数上限。

 

食卫局局长会根据修订后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指明由明日起,在公众地方进行聚集的人数上限为四人,同一住户的聚集除外;并由明日起解除早前按该规例禁止涉及两户以上人士在私人地方进行多户聚集的规定。

 

另一项修订涉及《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下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辩解,赋权食卫局局长可就于户外公众地方进行相当消耗体力的体能活动,于指明期间能否作为其中一项不佩戴口罩的合理辩解,作出指明。

 

政府强调,社交距离措施第一阶段调整并未放宽在公众地方佩戴口罩的规定。政府计划在疫情许可的情况下,于第二阶段调整社交距离措施时,容许身处郊野公园或在户外进行剧烈运动的市民不佩戴口罩。

 


回到页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