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规例刊宪 灵活善用中央支援
2022年2月24日
特区政府公布,根据《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的相关规例已刊宪,为推行中央支援的防疫抗疫措施,包括筹建医院、隔离设施等提供法律基础。规例即日生效。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昨日通过订立《紧急情况(豁免法定规定)(2019冠状病毒病)规例》,容许政府豁免某些人士或项目的许可、注册、申请等法定要求,以便特区政府在需要时更灵活迅速地善用内地支援及资源,全速开展关键防疫抗疫项目,以期短时间内提升香港的疫情防控能力,以控制第五波疫情。
规例赋权政务司司长可为预防、抵御、阻延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指明疾病的个案或传播,或治疗感染指明疾病病人,在顾及各种在规例订明的因素后,以书面方式批予豁免,容许人士或项目无须符合成文法则的若干规定,这些规定包括牌照、权限、批准、豁免、许可证、注册、标准或规格。
特区政府表示,香港目前疫情形势十分危急,疫情持续急速恶化,可预见2019冠状病毒病新增确诊个案继续几何级数上升,已超出特区政府的疫情防控能力。香港医疗系统、人力资源、抗疫设备、物资等将不足以应付每日数目庞大的新增确诊个案,属《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下紧急及危害公众安全的情况。
特区政府会负起抗疫主体责任,用好中央政府的支持抗疫。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只要市民大众齐心,香港定能战胜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