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81万人今获发第二期消费券

2021年11月1日

政府今日经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向约81万名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二期消费券,他们会陆续收到手机短信或应用程式推送通知。

 

上述市民9月1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 

 

选择透过支付宝香港、Tap & 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领取消费券的市民,3,000元消费券已直接存入其指定储值支付工具帐户。有关金额独立于帐户内原有电子钱包,市民付款时只需开启应用程式选择使用消费券,便可如常付款。

 

经这三种方式领取的第二期消费券有效期为三个月,与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同于明年1月31日到期,逾期未用的消费券余额会自动失效。

 

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市民则须到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和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级市场、八达通服务站或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拍卡领取。

 

消费券金额会与八达通卡原有储值额合并,属消费券适用范围的付款项目会自动计入合资格消费总额。

 

经八达通领取的首两期消费券均为2,000元,当合资格消费总额在第一期消费券发放后的四至七个月内达4,000元,第三期1,000元消费券便会在达标后下一个月16日发放。

 

至于10月1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将于12月1日获发第二期消费券。

 

查询可浏览消费券计划网站或致电热线18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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