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房屋不宜纳入十年房屋供应

2021年10月27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过渡性房屋属短期性质,供应并不稳定,不宜纳入未来十年房屋供应和房屋阶梯内。

 

陈帆今日在立法会回应梁美芬议员的提问时说,政府经多年努力后已觅得约350公顷土地,可兴建约330,000个公营房屋单位,满足下一个十年期约301,000个单位的公营房屋需求。

 

他指,现届政府五年任期内预计公营房屋建屋量可达96,500个单位,较之前五年多30,000个单位。

 

陈帆表示,为达到上述十年建屋量,政府各部门会全力推动相关工作和加强内部协调,致力依时完成所需的造地程序,如期将土地交付发展,并善用每幅公营房屋用地的发展潜力,尽力加快发展流程。

 

在供应未到位之前,政府一直积极牵头推动过渡性房屋发展,目的是善用短期闲置土地和建筑物,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过渡居所,以纾缓居于不适切居所并长时间轮候公屋的家庭面对的困难。

 

陈帆强调,过渡性房屋属于短期性质,供应时间和数量并不稳定,在不同时间会有所变化,当局认为不宜把过渡性房屋纳入未来十年房屋供应,也不宜纳入房屋阶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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