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疫苗规例有效期延长一年
2021年10月15日
政府今日刊宪延长《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的有效期一年,以继续认可安全有效的新冠疫苗作紧急使用并推行疫苗接种计划,对抗疫情。据此,科兴和复必泰疫苗的认可有效期相应延长。
《2021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刊宪订立后,上述规例的有效期会由今年12月23日延长至明年12月23日。
此外,按修订规例,现时适用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顾问专家委员会的民事法律责任豁免,会应用于政府委任的四个委员会或顾问团,即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
就为指明目的使用认可疫苗、或就接种后发生的临床事件真诚向政府提供意见时,这些成员可获豁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截至昨日,逾三分二合资格市民已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政府表示,疫苗接种一直是抗疫工作重要一环,当局会继续积极推行接种计划,鼓励高危群组尤其是70岁以上长者接种疫苗,以减少不幸染疫后出现重症甚至死亡情况,同时为香港建立保护屏障,对抗外来输入的新冠病毒。
政府也会参考本地专家意见和外地经验,规划下一轮疫苗接种计划,并继续与药厂磋商疫苗采购事宜。
《2021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订立。该条例第八条列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订立规例,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