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场区议员宣誓仪式下周五举行

2021年9月30日

政府宣布,第四场区议员宣誓仪式下周五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涵盖荃湾、屯门、元朗、葵青、离岛共五区区议会的区议员,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作为行政长官授权的监誓人监誓。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规定区议员须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该解释和香港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对不符者则应确定为无效,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若作出虚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政府将于举行宣誓仪式后发布宣誓有效的区议员名单。如区议员宣誓有效性存疑,监誓人会按相关法例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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