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7月共批出18份建筑图则,港岛七份、九龙四份、新界七份,包括八项住宅及商住发展、三项商业发展、两项工厂及工业发展、五项社区服务发展。
获准动工的建筑工程项目七个,完成后可提供住宅楼面面积共372,311平方米,涉及6,301个单位;非住宅楼面面积53,547平方米。
此外,该署接获七个建筑项目的上盖工程动工通知。
月内发出12份入伙纸,港岛一份、九龙四份、新界七份,涉及住宅楼面面积68,710平方米,共1,097个单位;非住宅楼面面积26,05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