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服务将陆续展开

2021年9月10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连同中国人民银行、澳门金融管理局正式公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三地银行完成准备工作后,最快10至11月陆续展开跨境理财通服务。

 

跨境理财通是专为个人投资者而设的互联互通机制,南北双向,其中南向通是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专属投资帐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北向通则为港澳居民通过在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专属投资帐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南向通和北向通各设1,500亿人民币单边总额度,投资者个人额度为100万人民币,首阶段只会开放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表示,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投资者可通过跨境理财通投资多元化理财产品,不但选择更多,也为三地银行和财富管理业创造机遇,促进人民币跨境流动和使用,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角色。

 

金管局副总裁刘应彬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解开户安排。他指,有意透过跨境理财通投资的港人须在一间香港银行开立汇款帐户,并在其内地伙伴银行也开设专属投资帐户,两者配对,才成为一套跨境理财通帐户。

 

一般而言,投资者须亲身到内地开立投资帐户。刘应彬表示,当局得悉业界对见证开户有强烈诉求,特区正与内地监管当局商讨,希望在现行安排的基础上以试点形式逐步确立见证开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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