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藉解散抹走刑责

2021年8月16日

过去一星期,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和香港民间人权阵线相继宣布解散。这两个组织宣布解散,都是在《香港国安法》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发生的。

 

我在不同的场合曾表示,虽然《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立竿见影,香港由乱变治,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我们仍然要面对不少挑战,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机构仍然死心不息,利用他们在社会或业界的影响力,进行鼓吹及渗透。要香港长治久安,必须对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依法追究,堵塞漏洞。

 

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有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近年,民阵举办的活动越见激进,为国家安全带来相当风险,特别是在公众集会和游行期间或结束后,不断发生暴力事件,令参与人士、记者或警务人员严重受伤。警方于4月时已要求民阵提交资金、户口等资料,民阵并没有依时提交。有关行径散播了错误意识,令很多年青人以为犯了法可以不用承担后果,从而被推进犯法的深渊。

 

教协以教师组织之名,竟然公然纵容黑暴和危害国安等势力,甚至诱导学生罢课及参与违法游行,将政治凌驾教育专业,将错误意识传播到莘莘学子和教师身上,令人愤慨。

 

教协决定解散前,先是退出支联会,随后宣布退出国际教育组织,成立中国历史文化工作组。这一系列的举措,改写不了自身过去的作为。而作为拥有48年历史的教育界其中一个最大规模的工会,影响广泛,特别是教育界别对作为香港未来栋梁的年轻人影响尤深。

 

违法就是违法。尽管上述组织已公布决定解散,但我必须重申,任何人或机构犯下的罪行,不会因其解散辞任而就此消失,亦不意味他们可以藉此逃避罪责。若任何人动辄能以解散、退场等逃避相关责任,法治将难以彰显。执法部门必定继续采取全方位打击的策略,全力调查对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及组织,不论相关组织是否已停止运作,一定会严格按照《香港国安法》及其他相关法例追究其刑事责任,绝不会容许违法组织及犯法者藉解散逍遥法外,确保危害国家安全之徒受到应得的法律制裁。

 

(以上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816日在该局网页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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