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支持反制裁法列基本法附件三

2021年8月10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会见传媒的手语翻译短片。)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说,特区政府支持将《反外国制裁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港实施。她已向中央提交意见,支持该法经本地立法程序实行。

 

林郑月娥今早在行政会议前回应传媒提问时表示,《反外国制裁法》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属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区应履行相关宪制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按《基本法》第18条征询特区政府和基本法委员会后,可将全国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适用于香港特区。

 

她说,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可藉公布方式实施,例如《香港国安法》,又或透过本地立法程序落实,而她提交的意见是支持《反外国制裁法》经后者推行。

 

她指出,一些外部势力、外国政府或西方媒体定会藉《反外国制裁法》炒作,以弱化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或各界对香港的信心。透过本地立法过程,特区政府可厘清该法在香港实施的法律框架、程序等细节,更符合本地法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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