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劏房租务管制将提法案

2021年7月6日

(可按这里收看整个记者会的手语翻译短片。)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政府会向立法会提交法案落实劏房租务管制,法案如在本立法年度内通过,最快可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实施。

 

陈帆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21年业主与租客(综合)(修订)条例草案》,政府今日已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参考资料摘要。

 

根据拟议劏房租务管制框架,劏房业主与租客必须签订列明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书面租赁协议。租客会获为期四年的租住权保障,租期则固定为两年,期内只可减租不可加租。租期首12个月过后,租客可给予一个月通知终止租约,而业主则不可在期内提出终止租约。

 

续租时的租金加幅也受限制,须参照差饷物业估价署编制和公布的私人住宅物业(所有类别)租金指数变动,并以15%为上限。此外,业主不可向租客滥收公用设施费用。

 

陈帆相信,建议的框架可达致为劏房租客提供合理保障的政策目标,特别能为租客提供租住权保障,避免业主滥收水电费和任意加租,并顾及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

 

规管除适用于住宅大厦内的劏房,也适用于工商大厦又或天台屋、平台屋等临时构筑物的劏房。陈帆说,当局主要考虑到居于这类劏房的租客可能较居于一般住宅大厦劏房的租客更为弱势,需要租务管制措施的保障。

 

他强调,此举并非将工商大厦或临时构筑物内的非法劏房合法化,不会影响政府部门按照现行法例采取的执法行动,特别是建筑物安全和消防安全方面。

 

有关法例草案星期五刊宪,下星期三在立法会首读。法案如在本立法年度获通过,预期最快于年底或明年初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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