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区抵港者检测要求明起统一

2021年3月31日

政府宣布,明日起统一从内地、澳门及台湾抵港人士接受2019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要求,他们一律须在抵港时或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接受检测。

 

现时,从中国各地区抵港人士经不同口岸到港会有不同检测安排。从香港国际机场抵港者须于抵步后接受检测待行安排;从中国各地区抵港的人士会获派检测样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12天的深喉唾液样本再作检测。

 

陆路口岸方面,获豁免强制检疫的抵港人士和按「回港易」计划回港的香港居民须在抵港前三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检测结果。在个别情况下,如相关人士曾逗留内地某些地区,也会获派检测样本收集瓶,收集其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的深喉唾液样本检测。

 

食物及卫生局表示,现时的检测安排或为市民及抵港人士带来不便,为免混淆,政府将统一各口岸的抵港检测安排,并就《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下的强制检测公告刊宪。

 

新安排下,年满六岁或以上、在明日或之后经陆路边境管制站到达香港并须根据相关规例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以及按「回港易」计划抵港而获豁免强制检疫的人士,均须在到达香港第二天和第12天接受检测。

 

经机场抵港并须接受强制检疫的人士,除抵港当天接受检测待行安排外,也须在到港后第12天接受检测。政府会相应修改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的豁免条件,将抵港后的检测纳为豁免条件之一。

 

计算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时,以来港者到达香港当天为第一天。明日抵港的人士应于后日接受指明的第二天检测,并于下月12日接受指明的第12天检测。

 

港口卫生人员会向相关抵港人士派发检测样本收集瓶。如有需要,受检人士可委托亲友在121间邮政局、医院管理局47间普通科门诊诊所、设于20个港铁站的自动派发机索取检测样本收集瓶。

 

经「回港易」计划抵港或获豁免强制检疫人士可选择于抵港第二天和第12天到社区检测中心接受检测。

 

受检人士须保存检测结果电话短信通知以供订明人员查核。

 

查询可致电6275 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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