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指引公布
教育局今日向全港学校发出通告,就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学校行政及教育指引,并公布国家安全教育在学校课程的推行模式及相关的学与教资源,协助学校落实相关措施,以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学习环境,以及推展国家安全教育。
教育局指,《香港国安法》的目的是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其中防范先行,透过防范的工作减少制止和惩治的需要,而学校在这方面担当重要角色。
学校应在策划与管理、教职员管理及其他相关范畴,尽早检视及适当地制定措施,促进学生有效学习,包括确保所有教职员秉持专业操守,遵守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加强防范和制止在校园进行违法的教学和活动,预防并处理政治或其他违法活动入侵校园;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香港国安法》及国家安全所涵盖的重要理念,让他们了解法治精神,从而加强他们国家安全的观念和守法意识,培养他们成为守法的良好公民。
局方已根据以上基本原则,透过通告为学校提供有关学校行政、人事管理及教职员培训、学与教、学生训辅和支援,以及家校合作等工作范畴的指引。通告并列出办学团体、学校管治机构及学校各级人员在制定及推行相关措施时应各自发挥的职能。
在国家安全教育方面,教育局认为这是国民教育的一部分,两者不可分割。国家安全教育的基础是培养学生的国家观念、民族感情、国民身分认同,以及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因此,国家安全教育并非只限于认识相关条文内容,更应涵盖《香港国安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亦包括让学生认识国家安全的不同领域,例如生态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网络安全等国家安全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教育局正更新课程文件和指引,在中小学阶段帮助学校推动国安教育。为协助学校有系统地全面策划和推行国家安全教育,教育局沿用推行《宪法》和《基本法》教育的模式,新编订了《香港国家安全教育课程框架》,阐述现存于中小学课程内有关国家安全的课题、教学重点和学习元素。
教育局会为学校举办简介会及专业发展课程,持续与学界保持紧密联络,因应情况提供适切支援,协助学校推展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