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佐敦巡查餐饮处所

2021年1月18日

食物环境卫生署昨晚与警方在佐敦伟晴街一带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在联合行动中巡查13间餐饮处所,全部餐饮处所包括遭投诉的六间均没有营业。

 

食环署表示,根据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按《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就餐饮业务发出的现行指示,餐饮业务负责人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规定和限制。

 

有关规定和限制包括每日下午6时至翌日上午4时59分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有关业务的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限制在餐饮处所举行的宴会活动人数至20人、餐饮处所内不得有多于二人同坐一桌等。

 

此外,餐饮业务负责人须在处所入口或当眼的位置展示载有「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的海报。

 

若餐饮业务或表列处所负责人违例,最高可罚款五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食环署强调,署方会继续加强执法和宣传,连同警方对违例者严厉执法,有关负责人和市民须自律和合作,同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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