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按港区国安法条文履行职责

2020年6月24日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会在港公布生效,特区政府会按照法律条文履行相关职责。

 

李家超今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时说,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立法法》制定港区国安法,特区政府尊重有关立法过程。港区国安法获通过后将列于《基本法》附件三,成为适用于香港的全国性法律。

 

他说,根据已公布的草案说明摘要,草案列出执法和检控部门的工作,细节则有待条文正式出台,本港正作准备。

 

对于草案列明四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李家超说,有关执法工作会按相关及现行法律进行,并会保障人权,《基本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列权利均受保障。

 

他又说,警队人才分析力强,有能力应付相关工作,警务处会因应职责需要建立制度和安排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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