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资料并没交予境外机构

2019年8月29日

警方强调,过去两个多月采取行动以来,警方没有把所涉任何本港市民的个人资料交予任何境外执法机构,也没有接获境外执法机构要求索取资料。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今日在警方记者会上解释有关机制,境外执法机构可以调查罪案为由,向本港警务处提出要求索取资料。

 

根据本港与外国执法机构的司法互助协定,海外执法机构可通过当地和本港的司法机构,向本港警方提出索取资料要求。

 

至于香港特区与内地相关执法机构的警务合作机制,江永祥指,机制是参考国际刑警所制定的国际警察合作模式设订,相关资料曾在立法会公开。

 

他指出,警方不会因为个别人士曾参与过去两个多月的示威活动,或曾经于此段期间被捕而将他们的资料交予境外执法机构。

 

不过,若有人在境外干犯刑事罪行而符合相关条件,警方会按机制将有关资料交予境外执法机构。警方不会因为该名人士曾参与过去两个多月的示威活动而不交出其资料。

 

江永祥说,警方不会就资料移交通知当事人,以免协助疑犯逃走或破坏证据,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也没有相关要求。

 

被问及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岑子杰遇袭事件时,江永祥说,岑子杰和友人今日中午在佐敦一间餐厅遭两名分别持垒球棒和铁管的蒙面男子袭击,其中一名受害人用手阻挡而受伤送院。

 

江永祥表示,警方接报后短时间内到场,并在附近扫荡,但未能找到施袭者。案件交由油尖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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